中國儀器儀表學會關于開展“第三屆全國創新爭先獎”候選人和候選團隊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分支機構及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團結引領廣大科技工作者在建設世界科技強國進程中創新爭先,經中央批準,中國科協、科技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資委共同設立全國創新爭先獎,表彰獎勵在創新爭先行動中作出突出成績的科技工作者和集體。現就開展全國創新爭先獎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圍
(一)先進個人,獎勵一線在職、做出重大貢獻的優秀科技工作者,頒發全國創新爭先獎狀,對其中做出卓越貢獻的科技工作者頒發全國創新爭先獎章。
(二)先進集體,獎勵科技工作者團隊,頒發全國創新爭先獎牌。
二、評選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政治堅定,熱愛祖國,作風廉潔,遵紀守法,具有良好學風,恪守科學道德。
2.科技工作者或團隊應于三年內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績:
(1)科學研究、技術開發、重大裝備和工程攻關方面,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解決重大科學問題,開辟新方向,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為解決經濟社會發展瓶頸制約或國家安全重大挑戰作出重大貢獻。
(2)轉化創業方面,推動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為產品或服務,開發、應用、推廣科技成果,形成新標準、新產業、規模化應用示范等,經濟社會效益顯著。
(3)科普及社會服務方面,運用科學技術知識開展科普及社會服務活動,面向社會公眾提供科技類社會化公共服務產品,社會影響大,貢獻突出。
上述工作應當主要在國內完成。
3.獲獎科技工作者應為中國籍;團隊成員70%以上應為中國籍,其中團隊負責人必須為中國籍。
三、推薦工作程序
1.制定工作方案。各專業分會、會員單位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組織領導,規范工作程序,開展推薦工作。
2.產生擬推薦對象。擬推薦對象所在單位在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經過民主推薦、專家評議、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提出擬推薦對象,并公示。
3.審核與評審。各專業分會、會員單位要對擬推薦對象所在單位工作規范性和相關推薦材料進行審核,通過相關民主程序產生推薦對象,并公示。
4.上報。各專業分會、會員單位向中國儀器儀表學會報送推薦材料,由學會統一保送全國創新爭先獎評選獎勵委員會辦公室,辦公室審查通過后組織評審,差額產生獲獎者。
四、推薦工作要求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真正把科研生產一線政治表現好、成就突出、貢獻卓著、在國內外產生巨大影響的優秀科技工作者和團隊推薦出來,寧缺毋濫。
2.各專業分會、會員單位應注重舉薦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國防領域基層一線科技工作者優秀代表,注重發現優秀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和非公有制企業科技工作者。推薦人數不限。
3.推薦材料要真實、準確、規范,成績和貢獻要重點突出、言簡意賅,避免面面俱到、空話套話。公示內容為擬推薦對象基本情況和主要成績、貢獻,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有書面、實名投訴,應及時處理,并明確提出是否繼續推薦的意見。
4.堅持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不推薦副司局級或者相當于副司局級以上的單位和個人,不推薦縣級以上黨政機關,不推薦中央企業領導班子成員。處級人選比例不超過20%。在事業單位擔任領導職務、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堅持在教學、科研一線并做出特殊貢獻的專家和學術帶頭人,可以按科研人員推薦。
5.嚴肅評選紀律,加強監督檢查。要嚴格紀律,加強監管,認真處理群眾舉報,杜絕暗箱操作。對于偽造成績、貢獻、材料騙取榮譽的行為,經查實后撤銷其評選資格。對于推薦工作中徇私舞弊、嚴重瀆職的,經查證后取消參加下一屆評選推薦的資格。對于已獲獎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如發生違法違紀等行為,將撤銷其所獲獎項,并收回獎章、獎狀、獎牌、證書,終止其享受的相關待遇。
6.全國創新爭先獎章推薦人選須按干部管理權限征求干部管理、紀檢監察、衛生計生部門意見。擬推薦人選或團隊負責人為企業負責人的,還需按照《企業負責人征求意見表》項目征求有關部門意見。相關工作應由推薦渠道統一組織,不得由擬推薦對象個人或團隊辦理。
7.推薦材料涉及國家秘密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五、材料報送
4月18日前,各專業分會、會員單位報送推薦工作報告和推薦對象材料電子版至聯系人郵箱,電子版材料為加蓋單位公章的掃描件,經學會審查評審后,將紙質版材料郵寄至我會,并通過“推薦系統”上傳電子版,紙制版和電子版須保持一致。
1.推薦工作報告。包括:(1)推薦工作情況(推薦工作組織情況、推薦過程、推薦對象公示情況、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情況、推薦意見等);(2)推薦渠道公示材料。
2.推薦對象材料。包括:(1)《全國創新爭先獎推薦書》(2)附件材料1套并裝訂成冊,其中候選人根據《全國創新爭先獎推薦書》“重要成果列表”欄提交相應證明材料,候選團隊提交“主要成績和貢獻”欄涉及內容相關證明材料;(3)推薦對象所在單位公示材料1份。
六、獎勵方式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科協、科技部、國務院國資委聯合印發表彰決定,對獲獎個人和團隊頒發證書、獎章(獎狀、獎牌),并按有關規定發放獎金,其中全國創新爭先獎章獲得者享受省部級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待遇。
七、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李杰
聯系電話:(010)82800750,13466764082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6號錦秋國際大廈A座2303室
郵??? 編:100088
電子郵箱:lijie@cis.org.cn
附件:1.全國創新爭先獎推薦書(推薦科技工作者個人用)
附件:2.全國創新爭先獎推薦書(推薦科技工作者團隊用)
中國儀器儀表學會
2023年4月6日